共识理论:定义与例子
定义
共识一词意味着同意。在社会学中,它用于描述强调社会的基本凝聚力和团结的理论,其中社会生活的核心原则是协议或成员之间的相互合作。
这些理论认为共同的经历、利益和价值观是某个群体或社会的定义特征。例如,共识理论家可能会研究体育作为将人们团结在一起的共享体验的来源,或者教育在灌输共享规范和价值观中的作用。
通常涉及合法权威来维护共识,这也有助于确保社会的持续存在。
共识理论通常与冲突理论相对比。这一观点最初由哈佛大学的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1939, 1951)提出和发展,他认为社会系统的平衡和系统内各种元素的整合是社会系统的基础。
共识理论经常作为社会学论据,支持现状的进一步发展和维护。从共识理论的角度来看,规则是设定的且内在功能性的;不尊重这些规则的人,默认是偏离的。
共识理论的例子
共识方法是指社会学理论,认为社会中对某些规范和价值观的广泛共识对于其功能至关重要。
根据共识理论,这些达成一致的规范和价值观本质上是有益的。这意味着当社会中有人违背这些规范和价值观时,他们的行为就是犯罪的。
共识理论有哲学传统,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卢梭,他们主张维护社会共识的结构。然而,第一个正式的社会学共识理论是埃米尔·涂尔干的功能主义,他认为社会中的所有机构都具有重要的功能。
其他人,如默顿(1957),进一步发展了涂尔干的功能主义理论,增加了机构也可能功能失调的观点。尽管如此,这些理论仍然是共识理论。
近年来,共识理论已扩展到多元主义和“新右派”。多元主义认为,社会内部的不同群体或亚文化可以有不同的规范和价值观,但至少有一些共同的社会规范。
同时,“新右派”强调社会机构的瓦解如何通过价值共识的解体损害社会。犯罪学家也常用共识理论。一个著名的犯罪学共识理论是应激理论。
涂尔干的功能主义
涂尔干(1893, 1897)是一位功能主义者。这意味着涂尔干认为社会中的每个部分和机构都是功能性或对社会生存至关重要的。一个常见的比喻是将社会比作一个有机体。
有机体内的大多数器官都发挥着某种关键功能。涂尔干的功能主义与奥古斯特·孔德等哲学家有渊源,后者决定将逻辑和科学方法应用于人类社会的研究。
对于像涂尔干这样的功能主义者来说,社会秩序是通过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和团结来维持的(Milton, 2007)。涂尔干称这种共识为“集体意识”——一种集体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帕森斯(1939, 1951)后来进一步发展了这一集体意识,创造了“价值共识”一词,描述社会需要有一套共同的信念和原则来工作和追求。这就是为什么功能主义被认为是共识理论的原因。
涂尔干认为,行为受到结构系统和社会事实的约束。这些社会事实是存在于任何个体之外的事物,因此对个体施加权力,促使他们按照社会期望行事。
这些社会事实可以包括机构、信仰结构、习俗、惯例、道德、规则、规范、价值观等。这些社会事实可能存在于个体之外,但通过社会化过程被内化(Milton, 2007)。
社会事实概念的核心是价值共识的概念,这是共识理论的基础。
价值共识指的是某个社会结构内的个体在多大程度上共享相同的价值观(Schwartz & Sagie, 2000)。在涂尔干看来,当社会内部的人们对社会的信念结构达成一致时,社会才能良好运作。
功能主义者认为,社会中的价值观共识是通过社会化实现的。在这里,社会化是个体学习自己或给定文化的规范和价值观的过程。家庭,例如,是一个社会化单位。
在功能主义观点中,家庭对于社会化个别家庭成员以及整个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
默顿、多元主义和“新右派”
罗伯特·默顿是另一位功能主义社会学家,他不同意涂尔干和后来帕森斯的一些论点。简而言之,默顿(1958, 1957)认为,机构除了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外,还可能带来危害。
例如,监狱可以将罪犯重新社会化回“价值共识”,但也可能带有污名,阻止罪犯重新融入社会,从而导致他们再次犯罪。
默顿对涂尔干和帕森斯共识理论的积极批评使他能够考察现有机构是否可以被更有效的机构取代,以更高效地执行相同的功能(Milton, 2007)。
默顿的思想对共识理论至关重要,因为它们影响了社会学中的两个新视角——多元主义和所谓的“新右派”。
多元主义接受并非所有人都遵守社会整体的相同规范和价值观的论点。
多元主义者认为,社会内部有许多不同的群体或亚文化,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的规范和价值观。例如,工人阶级青少年男孩的价值观可能与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教师完全不同。
尽管多元主义承认不同亚文化的价值观和规范可能存在巨大差异,但多元主义仍然是共识理论。
多元主义可以被视为共识理论,因为有论点认为,尽管亚文化之间存在差异,但存在超越性的基本道德框架和界限,涵盖社会中的所有群体。
例如,多元主义者可能会认为,美国梦——相信努力工作和个人能力最终会以提高社会经济地位的形式得到回报——超越并被所有美国亚文化所共享。
这些共识信念可以更具体——社会中的所有人或除边缘群体外的所有人都可能宣誓效忠或接受总统或总理的权力(Milton, 2007)。
多元主义是一种在“新左派”政治和社会学理论家中非常有影响力的观点,他们可能希望将社会中的每种文化描绘为功能国家更大整体的一部分。这使得多元主义与功能主义非常相似,后者认为社会机构和亚文化以共识的方式对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相比之下,另一种新兴的政治理论是“新右派”,倾向于关注机构的负面功能失调。
尽管“新右派”相信个人责任在这些机构的退化中起作用,但他们认为,像功能主义者一样,一个强大社区中的共识关于规范和价值观可以帮助建立功能社会。
总的来说,尽管“新左派”和“新右派”政治和社会学理论的具体使用者有所不同,但两者都属于共识理论,因为它们都认为社会正常运作需要某种程度的价值共识(Milton, 2007)。
共识理论与冲突理论
冲突理论最初由卡尔·马克思提出,认为社会处于争夺有限资源的永久斗争中。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区分了无产阶级——资源较少的人——和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获取资源和财富的人。
共识理论通常与冲突理论相对比。历史上,涂尔干等共识理论的先驱——如柏拉图和卢梭——强调功能性社会应通过创造共识的条件来避免冲突。
相反,冲突理论在19世纪中期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涌现出来。根据这些冲突理论,除非解决和消除社会内部的财富和权力差异,否则共识是不可能的。
共识理论强调社会中的所有社会群体都有一些超越性的共享规范和价值观。然而,冲突理论强调不同群体对实现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目标的手段的获取机会不同。
共识理论家强调,共识作为维持力量的现实必须先于共识的表述。也就是说,共识既是社会现实,也是理解现实的手段。
与此同时,冲突理论试图确定谁拥有权力,为什么这些人拥有权力,以及拥有权力的人如何将特定的文化方面强加于社会。
共识理论在犯罪学中的应用
共识理论已经扩展到犯罪学等领域。犯罪学共识理论认为犯罪是社会机构失去对个体控制的结果。这一观点受到涂尔干功能主义视角的影响。
在涂尔干看来,当家庭、教育和工作等社会机构失去对人们的控制时,他们会剥夺这些人的社会化。结果是一种称为失范的状态,可能导致犯罪和越轨行为。
涂尔干的标志性研究《自杀》(1897, 1951)试图解释新教社区相对于天主教社区的较高自杀率,将其归因于教会对个人生活和行为的控制和影响的瓦解。
20世纪的犯罪学家希尔斯奇进一步发展了涂尔干关于失范的观点。希尔斯奇认为,当个体与机构的联系减弱——或完全被排除在外——他们更有可能犯罪(Kempf, 1993)。
涂尔干和希尔斯奇(1969)观点的共同点是认为犯罪的原因在于弱化的机构。具体哪些机构被认为退化是可变的。
例如,一位运用共识理论的政治家可能会将犯罪率上升归咎于双亲核心家庭的瓦解,认为单亲家庭缺乏对孩子的控制,过于不稳定,无法适当社会化其成员。
其他人可能会说,例如,与学校关系松散的孩子——如那些有逃学历史和被同龄人排斥的孩子——更可能转向犯罪。
默顿在共识理论背景下指出机构可能功能失调,创建了另一个犯罪共识理论——应激理论。
本质上,默顿(1957)的应激理论认为,许多经济犯罪是由于物质财富的成功目标与下层阶级许多人合法获得财富的机会不足之间的应激所致。
默顿认为,这些下层阶级的人遇到的机构有效地社会化了成功目标,但当其他人提供缺乏实现这些目标的机会时,人们就会诉诸犯罪。许多社会学家通过对帮派进行的定性研究提供了应激理论的证据。
证据
共识理论有大量的证据。今天共识理论研究的一个主要焦点是在犯罪学领域。例如,法林顿(1991)对1953年出生的411名工人阶级男性进行了纵向队列研究,直到他们30多岁。
研究人员发现,那些更可能成为犯罪者的人往往来自贫困的单亲家庭,父母养育不良,父母本身也是犯罪者。
这项研究的结果表明,家庭中的社会化——功能主义者和其他共识理论家认为这是灌输社会主要价值观的机构——对于预防犯罪至关重要。
与年轻犯罪分子一起工作的犯罪学家马丁·格莱恩注意到,许多犯罪者存在“父母缺失”。他认为,儿童需要纪律和爱来进行社会化——这两者在父母缺席时往往是缺乏的。
大量研究表明,那些父母缺席的人更可能加入帮派并犯罪。许多研究再次将父母缺乏社会化归因于这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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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来源
本文翻译自以下网站:
simplypsycholog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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