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主流:女性主义对社会学的批判

什么是男性主流?

女性主义者发展了“男性主流”这一术语,以说明男性社会学家进行的研究仅关注男性视角,并假设其研究结果可以应用于女性。术语“男性主流”用于替代主流社会学。

在女性主义者中,普遍认为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社会学才开始研究女性问题和社会角色。

在此之前,研究是由男性为男性进行的,并将其推广到整个社会。女性主义者认为,这种推广不足以代表女性。

在许多包括女性的社会学研究中,倾向于将女性作为附录加入,而不是详细地将关于女性的研究发现充分纳入(Abbott & Wallace,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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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主流社会学的局限性

女性主义者批评男性主流社会学基于全男性样本的研究结果来推广至整个社会。当男性的经验被推广到所有人时,这会导致对社会中女性的扭曲和不准确的看法。

在男性主流社会学中,几乎没有认识到女性的结构性位置和社会经历与男性不同(Abbott et al., 2006)。

当女性被纳入研究时,她们往往从男性的视角来看待。有倾向将男性标准视为“规范”;当女性不符合这一规范时,她们被视为偏离(Abbott & Wallace, 1997)。

女性主义者声称,当女性被纳入男性进行的研究时,她们往往被刻板地呈现。研究人员也可能基于男性偏见对女性做出主观推断。

女性的经验和问题被认为是有意忽视或被视为比男性经验次要。这种方法被认为有助于维持支持女性持续从属地位的意识形态(Abbott & Wallace, 1997)。

总体而言,女性主义者认为,男性主流社会学理论未能达到被接受为适当和有效知识的标准,因为排除了女性的经验。

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存在父权制的概念框架,其中社会的基本信念、价值观、态度和假设赋予传统上被认为是男性的事物更高的价值或地位,而传统上被认为是女性的事物则较低。

这些框架使男性处于高位,女性处于低位,这被认为加剧了女性面临的性别歧视压迫(Warren, 1989)。

为什么存在男性主流偏见?

据称,存在三种解释为什么社会学中存在男性主流偏见。根据社会学家安·奥克利(Ann Oakley, 1982),这些解释是:

  1. 社会学自其起源以来就存在偏见。
  2. 社会学主要是一个男性职业。
  3. 性别差异的意识形态促成了世界构建的方式,其中对男女差异的假设被形成。

19世纪早期的社会学专注于理解与工业资本主义发展相关的政治和经济变化。

这些变化包括工厂工人的增加、社会阶层的划分、工人阶级(男性)的崛起以及政治参与的扩展(男性)。因此,女性在这个时期没有成为关注的焦点。

在这个时期,女性主要与家庭的私人领域相关联,而男性则更多与工作场所和政治的公共领域相关联。

女性主要通过其在私人领域的妻子和母亲的身份来看待,而男性则在公共领域被观察。因此,从理论上和实证上,女性被“隐藏”在社会学家的视野之外。

男性主流社会学的例子

在政治中

男性主流研究在政治分析中往往夸大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差异(Siltanen & Stanworth, 1984)。有人认为,女性参与政治的程度远低于男性,而且她们的关注点与男性不同。

例如,据说男性关心工资和工作时间,而女性更关心工作条件和反映家庭承诺的问题。

Bourque 和 Grosshaltz(1974)认为,男性主流研究人员经常误解数据或做出符合他们对女性政治行为观念的假设。例如,男性主流研究人员相信男性(尤其是丈夫)影响女性的政治意见,但女性不会影响男性的意见。

有一种假设认为,男性的政治态度和偏好是成熟的,而女性的观点如果与男性不同,则被视为不成熟(Abbott & Wallace, 1997)。

马克思主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作为无产阶级的一部分意味着工人拥有生产资料,阶级认同与生产剩余价值有关。

当马克思主义成立时,女性除了与有偿就业的人相关外,与有偿劳动没有直接关系。

马克思主义可以批评为忽视女性的社会阶级,因为根据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女性不会有社会阶级。

人们认为,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社会阶级主要由男性组成,而女性被视为无关紧要。

同样,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的剥削是社会中的关键问题,没有考虑到其他因素,如性别和种族,也可能导致剥削。

生物差异

许多社会学家认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劳动分工是自然的。Murdock(1949)提出,男性和女性之间的生物学差异足以解释性别劳动分工。

人们认为,男性的力量和女性能够生育孩子,导致了不被质疑的自然性别角色。

因此,女性作为家庭主妇的角色被视为组织社会的最有效方式,没有理由怀疑女性的从属地位(Abbott et al., 2006)。

男性主流与犯罪的关系

另一个男性主流的例子是如何与犯罪活动相关。在分析犯罪时,更多的研究关注男性犯下的罪行,而不是女性。

Carol Smart(1977)观察到,关于女性和犯罪的研究数量微不足道,而关于男性犯罪的研究则非常丰富。这可能意味着女性的犯罪被研究得较少,并且与男性相比被看待。

Smart(1977)认为,关于女性犯罪的研究较少可能是因为女性犯罪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通常被视为较少的社会问题。

此外,女性可能面临更大的压力,坚持其社会角色,不偏离犯罪。

否则,女性的犯罪可能被忽视,因为它们不如男性犯下的罪行暴力(Heidensohn, 1996)。因此,如果女性犯下的典型罪行不同或被认为“不那么暴力”,这被视为较少的社会威胁。

女性主义者建议,为了有效地理解女性和犯罪的问题,需要考虑两个关键问题:为什么较少的女性犯罪,以及为什么犯罪的女性会犯罪?

解决男性主流社会学的方法

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以确保社会学研究从男性主流转向主流。

研究方法的变化

社会学研究设计应包括所有相关的性别,以避免性别偏见。这包括尽可能使用相同数量的男性和女性参与者。

如果研究使用特定样本,则适当地前缀视角将使目标人群明确。

例如,将参与者描述为“白人、西方、异性恋男性”可以澄清视角,并显示个体是如何被赋予特权的(Warren, 1989)。

同样,数据不应仅从一个性别的视角进行解释。相反,最好由混合性别的研究人员进行解释。最后,旨在调查社会的社会学研究结果应对所有性别都有帮助并可使用。

重新审视文本

Morgan(1992)建议,为了对抗主流男性社会学研究,一些经典文本应重新审视。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明显地看出研究是否仅关注男性或是否也包括女性。同样,可以进行不泛化到整个社会的重新解释。

彻底反思

有人认为,仅仅在样本中增加更多女性并进行研究不足以挑战现有理论视角的基础,这些视角是主流男性的(Abbott & Wallace, 1997)。它也不能充分挑战主流男性对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的看法。

相反,彻底重新概念化社会学研究被认为是必要的。

这是因为有观点认为,现有理论已经超出改革的范围,应该从根本上重新思考,以便从女性的角度和男性的立场来看待社会(Abbott & Wallace, 1997)。

女权主义视角

社会学中的女权主义视角可以解决男性偏见并扩展理论和知识。人们认为,女权主义研究可以提供比主流男性研究更为全面、不偏不倚且不扭曲的社会描述(Abbott & Wallace, 1997)。

一些女权主义者因忽视女性之间的差异而受到批评,假设白人中产阶级女性与其他群体的女性之间存在共同点。

因此,采用交叉女权主义方法来处理社会学理论和研究可能更好地理解各种女性的视角。

因素如性别、种族、社会阶层、能力、性取向和年龄应得到认可,以便“人类”不仅被解构为男性和女性,还被解构为各种类别(Abbot & Wallace, 1997)。

参考文献

Abbott, P., & Wallace, C. (1997). 社会学导论:女权主义视角 第二版. Routledge 11 New Fetter Lane, London EC4P 4EE.

Abbott, P., Tyler, M., & Wallace, C. (2006). 社会学导论:女权主义视角. Routledge.

Bourque, S. C., & Grossholtz, J. (1974). 政治与非自然实践:政治科学审视女性参与. 政治与社会, 4 (2), 225-266.

Heidensohn, F. (1996). 女性与犯罪.

Morgan, D. H. (1992). 发现男性 (第3卷). Taylor & Francis.

Oakley, A. (1982) 受制的女性. London: Fontana

Siltanen, J., & Stanworth, M. (1984). 私人女性与公共男性的政治. 理论与社会, 13 (1), 91-118.

Smart, C. (1977). 犯罪学理论:其意识形态及对女性的影响. 英国社会学杂志, 89-100.

Warren, K. J. (1989). 重写未来:女权主义对主流课程的挑战. 女权主义教师, 46-52.


引用来源

本文翻译自以下网站:

simplypsycholog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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