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自由女性主义和激进女性主义
不同的女性主义流派
激进女性主义
激进女性主义是女性主义的一个分支,旨在拆除使女性受压迫的传统父权制权力和性别角色。
“激进”一词意为“与根源有关”——因此,激进女性主义者认为父权制是性别不平等的根源,并寻求根除这一点。
激进女性主义者认为,性别不平等的原因在于男性需要或希望控制女性。他们主张必须在全球范围内改变父权制系统,以实现女性解放。
他们还指出,父权制系统的存在是为了控制女性的身体,例如关于堕胎和避孕的法律。
根据激进女性主义者的观点,女性被物化,许多女性经历了来自男性的暴力,这是他们试图控制和主导女性的一种方式。
他们认为,对女性的暴力不仅仅是少数施暴者的问题,而是更广泛的社会问题。
激进女性主义的目标是什么?
激进女性主义者旨在改变压迫女性的父权制结构。他们认为,除非社会机构发生变化,否则无法实现女性的真实解放。
他们还希望女性拥有身体自主权,赋予女性对其生活和身体的选择自由。这包括给予她们安全堕胎和避孕的权利。
激进女性主义者还希望揭示女性在男性手中遭受不成比例的暴力。许多激进女性主义者认为,色情和性工作增加了对女性的物化,这导致了更多的暴力和对女性的从属地位。
同样,激进女性主义者希望实施以女性为中心的策略来帮助女性,例如为受虐女性提供庇护所和女性专属空间。一些激进女性主义者被认为是跨性别排斥的激进女性主义者(TERFs),因为他们不认为跨性别女性是真正的女性。
因此,许多人会寻求将跨性别女性排除在以女性为中心的策略之外。这一立场导致了其他女性主义流派的大量批评。
自由女性主义
自由女性主义是女性主义的一个流行分支,强调自由的价值,这可以通过政治和法律改革来实现。
自由女性主义的思想根植于自由主义,这是一种鼓励在政治和经济领域发展自由的政治哲学。
根据自由女性主义的观点,存在性别不平等是因为女性没有与男性相同的权利。他们声称,一旦女性获得了这些权利,就能消除持续的不平等。他们还相信,性别歧视是针对女性的歧视的根本原因。
自由女性主义者最著名的是为女性争取投票权、工作权、受教育权和与男性同工同酬的权利。许多自由女性主义者认为,她们为这些权利而斗争意味着她们的战斗基本上已经胜利。
然而,许多人认为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例如性别薪酬差距和在政治和媒体中的代表性。
自由女性主义的目标是什么?
自由女性主义者希望女性获得与男性相同的社交和政治权利,做相同工作的同工同酬,以及在婚姻和伴侣关系中平等。
许多这些变化被认为可以通过法律和立法改革来实现。
此外,自由女性主义者还希望在职场、政治和媒体中实现女性的平等代表。
他们希望看到更多女性担任领导职位,并在电影和电视中与男性平等地代表。改革制度是自由女性主义的重要部分。
他们认为,通过修改现有具有调整能力的社会机构和政治体系,可以最好地实现性别正义。
自由女性主义也是个人主义而非集体主义。
这意味着权利授予被视为同等应得这些权利的个别女性,而不是授予整个群体。
差异
出现时间
自由女性主义被认为是在18世纪和19世纪通过早期女性学者如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工作出现的,她倡导女性的教育和社会平等,以及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他捍卫女性的公民和法律平等及其投票权。
随后,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第一波女性主义期间,女性为争取投票权而斗争时,自由女性主义兴起。
激进女性主义主要是在20世纪60年代及以后的第二波女性主义期间发展起来的。它被认为是当时反对自由女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产物。
尽管在20世纪60年代变得流行,但人们认为在第一波女性主义期间就已经存在激进女性主义的活动和思想。例如,争取选举权运动中的一些女性的行为可以被视为激进。
性别不平等的原因
自由女性主义通常不考虑性别不平等的根源。相反,他们声称女性的压迫来自于缺乏政治和公民权利,一旦她们获得了这些权利,就会与男性平等。
然而,他们并没有解释为什么女性一开始就没有被授予这些权利。
激进女性主义者则认为,他们比自由女性主义者更进一步,希望解决性别不平等的根源——父权制。
父权制及其遵循父权制理想的结构和机构被认为是所有性别不公正的原因。
激进女性主义者会批评自由女性主义,因为后者只寻求将更多女性纳入已有的体系是不够的。
激进女性主义者认为,仅仅有更多的女性担任领导职务并不意味着没有性别歧视和厌女症。他们认为,只有彻底改变整个体系,女性才能摆脱性别不平等。
应对性别不平等
对于自由女性主义者来说,一旦女性获得与男性相同的权利,性别不平等就被认为可以消除。这是通过改革法律、政治、社会和其他体系来实现的。
然而,对于激进女性主义者来说,认为改革现有的体系不足以带来真正的变革。相反,他们建议消除性别不平等需要对社会及其体系进行激进的重组。
他们认为,从社会的所有领域消除男性至上是女性真正解放的唯一途径。
关于婚姻和家庭的想法
激进女权主义与自由女权主义在对私人领域的看法上存在差异。 自由女权主义者通常不反对异性婚姻和生育孩子,前提是这是女性自己的选择。
如果女性被伴侣视为平等,并且可以选择如何抚养家庭,这便是一种女权主义的选择。
尽管并非所有人都如此,许多激进女权主义者会选择不结婚或与男性建立任何异性关系。有些人可能会参与政治女同性恋活动,以此与男性隔离。
许多人认为传统婚姻是一种父权制机构,因为它使女性成为男性的私有财产。即使在现代婚姻中,激进女权主义者也认为嫁给男性的女性仍然受到父权制的统治,并且相比丈夫,她们仍然承担了大部分无偿家务劳动。
相似之处
尽管激进女权主义与自由女权主义之间存在许多差异,但这两个分支有一些相似之处。
自由女权主义者通常支持激进女权主义者关于应授予女性堕胎和其他生殖权利的观点。她们也会认为女性应该对自己的生活和身体拥有控制权和自主权。
激进女权主义者和自由女权主义者都在努力促进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性别平等。她们都已实现了一些立法变革,以保障女性的权利,并致力于消除阻碍女性达到与男性平等地位的家庭暴力问题。
对激进女权主义和自由女权主义的一个批评是,它们主要在西方文化中盛行,旨在解决西方女性的性别不平等问题。
交叉女权主义认为,激进女权主义和自由女权主义可能未能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女性及其独特的受压迫方式。
例如,不同种族、性别身份、性取向、残疾和社会阶层的女性会经历不同的性别不平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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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ttais, C. (2020). 激进女权主义. 性别地缘政治研究所. 检索自:https://igg-geo.org/wp-content/uploads/2021/04/Technical-Sheet-Radical-feminis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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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来源
本文翻译自以下网站:
simplypsycholog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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